当前位置:贸易之翼 > 行业资讯 > 政策解析

《我国跨境电商相关政策一览表》

我国跨境电商相关政策一览表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深入发展和我国对外开放的扩大,跨境电商已经成为中国进出口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支持跨境电商的发展,我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政策。以下是这些政策的一览表:

1. 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综试区”)政策

2015年3月7日,国务院正式批复杭州成为我国首个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此后,综试区数量不断增加,至2022年,全国共设立了132个综试区,覆盖了31个省(市)。

主要政策内容:

(1) 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以下简称“跨境电商零售”)实行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

(2) 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按照货物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但个人单次交易额在5000元以下且年度交易额在20000元以下的,可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3) 建立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管理制度,并对清单内的商品实行临时注册管理;

(4) 允许综试区内有条件的企业开展跨境电商保税进口业务;

(5) 支持跨境电商企业通过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向国内市场销售。

2. 跨境电子商务进口零售商品正面清单(以下简称“正面清单”)政策

2016年4月7日,财政部等13部门联合发布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标志着正面清单政策的正式实施。此后,正面清单经过多次调整和扩充,至2021年,清单内的商品范围已经涵盖了食品、保健品、化妆品、电子产品等众多类别。

主要政策内容:

(1) 在正面清单内的商品,可以作为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在境内销售;

(2) 对正面清单外的商品,仍按照原有监管规定执行。

3. 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出口(以下简称“B2B出口”)政策

2017年12月18日,海关总署发布关于全面推广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试点的公告,标志着跨境电商B2B出口政策的正式实施。此后,该政策经过多次扩围和调整,至2022年,全国已有36个城市(区域)被纳入跨境电商B2B出口试点范围。

主要政策内容:

(1) 对跨境电商B2B出口实行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

(2) 对跨境电商B2B出口的货物实行退(免)税政策;

(3) 对跨境电商B2B出口的货物按照规定实行免税或退税政策;

(4) 支持跨境电商企业建立海外仓,并鼓励各类经营主体开展跨境电商海外仓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