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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救济的三大措施及其区别

贸易救济三大措施及其区别

一、反倾销

反倾销是指进口国主管机关,为避免和纠正不公平的或恶意的倾销行为对进口国国内产业造成的损害而采取的限制措施。具体来说,反倾销是指进口国主管机关在外国产品大量涌入本国市场,给本国生产同类产品的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严重威胁时,采取的一种限制进口,保护本国产业的措施。

二、反补贴

反补贴是指进口国主管机关采取的直接或间接限制进口措施,以避免和纠正补贴商品导致国内产业损害的行为。反补贴与反倾销不同,反补贴并不针对公平或不公平的贸易行为,而是针对政府的补贴政策。反补贴的目的是为了保护本国产业免受由于外国政府对出口企业的补贴而带来的损害。

三、保障措施

保障措施是指进口国主管机关在进口激增并对其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严重威胁的情况下,采取的临时性限制进口的措施。保障措施与反倾销和反补贴的区别在于,保障措施不是针对特定的国家和特定的产品,而是针对所有国家的进口产品。保障措施通常是由于国际贸易环境的变化或进口国国内政治经济情况的变化而引起的。

四、三大措施的区别

1. 性质不同:反倾销和反补贴属于世贸组织的贸易救济措施,是WTO允许的保护国内产业的合法手段之一;保障措施属于传统的贸易壁垒,是成员方保护国内产业的一种临时性措施。

2. 实施条件不同:反倾销和反补贴的实施条件是必须存在倾销或补贴事实,且已经对进口国产业造成了损害;保障措施的实施条件是进口激增并已经或即将对其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严重威胁。

3. 实施对象不同:反倾销和反补贴的实施对象是外国出口企业;保障措施的实施对象是所有国家的进口产品。

4. 实施方式不同:反倾销和反补贴的实施方式是对进口商品征收反倾销税或反补贴税;保障措施的实施方式是提高关税、数量限制、禁令等措施。

5. 实施期限不同:反倾销和反补贴一旦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保障措施的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8年。

6. 国际影响不同:反倾销和反补贴属于世贸组织规则允许的贸易救济措施,但近年来频繁使用导致国际贸易摩擦加剧,对全球经济带来不利影响;保障措施属于传统的贸易壁垒,由于其实施条件较为严格,使用频率相对较低,对全球经济影响相对较小。